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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工業目

法規章節: 第20條

高壓旋轉機及整流器之絕緣耐壓應依左列規定之一:一、發電機、電動機、調相機等旋轉機(不包括旋轉變流機):繞線與大地應能耐壓一‧五倍之最大使用電壓一○分鐘。
二、旋轉變流機:以其直流側最大使用電壓之一倍的交流電壓加於繞線與大地應能耐壓一○分鐘。
三、水銀整流器:以其直流側最大使用電壓之二倍的交流電壓加於主陽極與外箱,以直流側最大使用電壓之一倍的交流電壓加於陰極與外箱及大地,應能耐壓一○分鐘。
四、水銀整流器以外之整流器:以其直流側之最大使用電壓之一倍交流電壓加於充電部份與外箱,應能耐壓一○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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