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工業目

法規章節: 第16條

絕緣電線之安培容量應符合左列規定:一、常用絕緣電線按其絕緣物容許溫度如表一六~一所示。
二、絕緣電線按磁珠磁夾板配線,其安培容量如表一六~二所示。
三、絕緣電線按導線管槽配線時,其安培容量如表一六~三至表一六~六所示。
四、絕緣電線按PVC管配線時,其安培容量如表一六~七所示。
五、絕緣電線裝於周溫高於攝氏三五度處所,其安培容量應乘以表一六~八所列修正係數。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