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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工業目

法規章節: 第122條

中性線最大負載即為中性線與任一非接地導線間之最大裝接負載。
供應住宅用電灶、烤箱及烹飪器之幹線,其最大不平衡負載應依表一一八所規定之非接地導線上之負載再乘以百分之七○。
又交流單相三線及三相四線,其不平衡負載超過二○○安以上部分,除所接負載為日光燈等放電管燈者外(因中性線有第三諧波之電流通行),得用百分之七十之需量因數計算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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