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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未登記工廠補辦臨時工廠登記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工業目

法規章節: 第18條

未登記工廠申請補辦臨時工廠登記之相關規費,依申請工廠設立許可及登記事項收費標準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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