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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研究發展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工業目

法規章節: 第18條

已依其他法規享有租稅優惠者,不得就同一事項重覆享有本辦法所定之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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