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投資智慧機械或第五代行動通訊系統抵減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工業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本辦法所稱智慧機械,指運用下列智慧技術元素之一,並具有其中一項智慧化功能者:一、智慧技術元素:(一)巨量資料:指規模巨大之資料,可藉由資料蒐集、數據儲存、資訊萃取、統計分析達到決策建議,創造創新價值。
(二)人工智慧:指電腦系統具有人類知識及行為,並具有學習、推理判斷以解決問題、記憶知識或了解人類自然語言之能力。
(三)物聯網:指網際網路、傳統電信網等資訊承載體,使所有能行使獨立功能之普通物體實現互聯互通之網路。
(四)機器人:指多功能單軸或多軸、全自動或半自動機械裝置,可透過程式化動作執行各種生產活動、提供服務或具備與人互動功能。
(五)精實管理:指藉由管理方法排除浪費,改善生產製造與服務流程,以提升生產效率及降低生產成本。
(六)數位化管理:指包含數位化軟體技術之製程管理、設備管理、生產管理、供應鏈管理、客戶關係管理。
(七)虛實整合:指將機械設備與生產製造程序透過虛擬、模擬或網路等軟體技術,進行實體與數位系統之溝通及互動。
(八)積層製造:指採用加法式製造,透過電腦輔助設計(ComputerAidedDesign,CAD)數據模型為基礎,以外加材料方式逐層堆疊,製造出產品輕量化、減少裝配件數量、節省時間成本,實現多種可應用性。
(九)感測器:指用於偵測環境中所產生事件或變化之裝置,並將訊息傳送至其他電子裝置。
二、智慧化功能:(一)生產資訊可視化:指生產資訊可透過移動或顯示裝置實現數據整合及可視化管理。
(二)故障預測:指透過數據分析,事先預知機器異常,提前進行保養及維護,以降低機器故障之風險。
(三)精度補償:指針對設備所需產出之作動精度,進行動態誤差之控制補償。
(四)自動參數設定:指針對登錄製品資訊,可透過系統匯入該製品之製程參數,提升作業效率;或藉由製程參數記錄積累及分析,自動產生優化參數,提升製程品質。
(五)自動控制:指透過數位化資訊管理系統所收集之生產數據及回授訊號進行計算,並送出控制指令,使控制系統達自動調整之功能。
(六)自動排程:指將不同工作製程,利用資料分析及演算法,自動產出生產排程。
(七)應用服務軟體:指提供設計、排程、管理、加工或檢測等服務,並具有智慧化之應用軟體。
(八)彈性生產:指因應少量多樣或排程調整之需要,可透過控制系統或其他軟硬體設備進行製程彈性調整之生產作業。
(九)混線生產:指能於單一條產線,生產不同款式或規格之產品。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