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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工廠管理輔導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工業目

法規章節: 第7條

主管機關受理前條之申請案件後,除會勘或會簽案件應依行政程式法有關期間之規定者外,扣除假日及補正期間,應於十日內為準駁之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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