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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規劃興建經營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工業目

法規章節: 第44條

船舶自用或區域作業用之危險物品運入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區域時,應經公民營事業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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