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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規劃興建經營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工業目

法規章節: 第36條

停泊在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區域內船舶之事業廢棄物,應由船舶所有人或其代理人自行或委託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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