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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礦業登記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礦業目

法規章節: 第23條

礦業權經依申請之礦質設定後,礦業權者如欲探採同一礦之異種礦質,應就所領礦業權申請增加礦質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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