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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礦業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礦業目

法規章節: 第10條

主管機關依本法第五十七條第三項規定調處時,得邀請所在地直轄市或縣(市)政府、礦業同業公會代表及礦業專家、學者共同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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