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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礦業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礦業目

法規章節: 第67條

凡專用於海域石油礦、天然氣礦探勘或開採之機器、設備及材料,免徵進口關稅。
前項機器、設備及材料之類別,由主管機關會同財政部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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