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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礦業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礦業目

法規章節: 第28條

主管機關認為設定礦業權有妨害公益者,不予核准。
主管機關為探勘礦產、調整礦區時,得指定一定區域內之礦,停止接受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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