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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礦場安全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礦業目

法規章節: 第86條

開鑿斜坑、直井、巷道及採掘面,應有入風及出風之通風設備,使新鮮空氣流入工作面並將回風排至回風路,不得將工作面之空氣以局部扇風機攪拌、迴流或使成為無風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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