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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礦場安全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礦業目

法規章節: 第49條

高壓配線應於總受電室附近設避雷裝置,以防止雷擊或因異常電壓而發生事故。
坑外架空電路如達相當長度時,亦應設避雷裝置。
電信線路應有避雷裝置及保險絲盒等設備,以防止雷擊或電燈線、動力線接觸而發生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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