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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礦場安全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礦業目

法規章節: 第45條

在良導體機器內檢修時,所用照明燈之電壓,不得超過二十四伏特;其導電線需耐磨損及有良好絕緣,並不得有接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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