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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礦場安全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礦業目

法規章節: 第36條

礦場裝設電機設備之處所,除礦場負責人指定之作業人員外,禁止其他人員進入,並應設圍柵及禁止進入之警告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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