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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礦場安全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礦業目

法規章節: 第216條

為維護坑內安全,經主管機關命令全部或局部停止工作之礦場,其保坑作業範圍及條件由主管機關視礦場實況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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