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礦場安全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礦業目

法規章節: 第170條

礦場內有引起火災之虞之場所,應在明顯地點揭示嚴示煙火之安全標示。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