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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經濟部受理查詢礦區與礦業保留區及地下礦坑分布地區案件收費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礦業目

法規章節: 第3條

申請抄發礦區(場)、礦業保留區及地下礦坑分布地區關係位置圖,每件繳納新臺幣一千九百五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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