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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經濟部受理查詢礦區與礦業保留區及地下礦坑分布地區案件收費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礦業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申請查詢是否位於礦區(場)、礦業保留區及地下礦坑分布地區,每件繳納新臺幣九百五十元。
環境敏感地區單一窗口查詢平台已收取規費;其轉送查詢之案件,不重複收取前項所定之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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