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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地質敏感區基地地質調查及地質安全評估作業準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礦業目

法規章節: 第9條

地下水補注地質敏感區應進行之基地地質調查項目及內容如下:一、區域調查:地形、水系、地層分布、地質構造及水文地質。
二、細部調查:(一)開發前地形及土地使用狀況。
(二)土地開發之基地使用配置、挖填規劃及填方材料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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