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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地質敏感區基地地質調查及地質安全評估作業準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礦業目

法規章節: 第6條

地質遺跡地質敏感區應進行之基地地質調查項目及內容如下:一、區域調查:地形、地層分布及地質構造。
二、細部調查:(一)地質遺跡外觀形態及保存狀態。
(二)土地開發之基地使用配置與地質遺跡位置。
(三)地質特性:岩層位態、岩石性質及地質構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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