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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地質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礦業目

法規章節: 第14條

主管機關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得委託專業技師或相關機關(構)為地質災害之調查及鑑定。
前項受委託者之資格、條件及實施調查、鑑定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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