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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石油業儲油設備設置管理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礦業目

法規章節: 第35條

油品輸儲過程中應訂定品質控管制度,並應將油品送化驗,每批油品之化驗報告應保存一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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