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條擋油堤應裝設排水口,並設有閥門或懸浮管,以控制排放積水。油品操作場所之構造物,應以不燃材料構築,地面採混凝土等不透水材料並有適當之通風,如有門窗應採防火門窗。油槽及管線設備應實施防蝕措施並防止油料滲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