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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石油業儲油設備代行檢查機構設置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礦業目

法規章節: 第20條

代檢機構及其人員不得洩漏因業務所知悉之秘密。
代檢機構業務檔案應設檔案室置專人管理,非檢查相關人員不得調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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