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石油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礦業目

法規章節: 第16條

本辦法自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一月一日施行。
本辦法修正條文自發布日施行。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