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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火藥庫設置期限及設置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礦業目

法規章節: 第3條

申請火藥庫設置或變更,應檢具下列書件向中央主管機關為之:一、使用爆炸物之地點、火藥庫位置及安全距離圖。
二、建築配置構造圖(平面、立面及剖面圖)及施工說明。
三、建庫用地之土地使用證明書件,在坑道內設置坑道式火藥庫時,應附該坑口土地使用證明書件。
四、儲存爆炸物種類及數量。
五、工程承攬合約書或需使用爆炸物期限證明文件。
六、火藥庫興建工程起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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