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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火藥庫設置期限及設置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礦業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火藥庫分為平房式、坑道式及移動式;其炸藥最大儲存量,平房式或移動式不得超過一百公噸,坑道式不得超過四十公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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