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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土石採取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礦業目

法規章節: 第5條

中華民國人得依本法申請土石採取許可。
政府機關申請或受理申請土石採取許可,應依本法之規定並衡量地方土石採取總量管制規則辦理。
前項土石採取總量管制作業規則,由中央主管機關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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