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處務目

法規章節: 第29條

每日上午九時為值日人員交接時間,卸值人員與接值人員,應將交接手績辦理清楚。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