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高雄分局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處務目

法規章節: 第50條

本分局局務會議,以分局長、副分局長、秘書、各單位主管及指定人員組成之。
得指定與會議事項有關人員列席,會議規則另定之。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