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台南分局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處務目

法規章節: 第38條

每月收支款項,依據現行會計制度規定,由會計室編製會計報告,陳上級機關查核。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