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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經濟部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處務目

法規章節: 第41條

本部職員簽到(退)簿由人事處指定專人負責保管,如有遲到、早退、曠職者由人事處依照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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