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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經濟部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處務目

法規章節: 第3條

本部設礦業司、商業司、水利司、總務司、國際合作處、投資業務處、技術處、秘書室、人事處、會計處、統計處及法規委員會。
參事辦事之處所,稱參事室。
各司、處、室、會掌理事項依照本部組織法及實際業務情況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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