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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經濟部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處務目

法規章節: 第20條

各司、處、室、會為充分發揮分層負責功能應就單位業務職掌範圍,分別指定承辦人員,使權有所屬、責有所歸及工作分配合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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