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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經濟部能源局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處務目

法規章節: 第11條

會計室職掌如下:一、年度概算籌編、預算編製、預算審議、擬答資料之彙編陳報、預算分配、預算流用及保留之審查編報相關事項。
二、收入傳票、支出傳票、轉帳傳票、付款憑單之製作及各類會計憑證之彙整、保管與送審事項。
三、會計月報、半年報、預算執行檢討報告、年度決算編製、審計查核作業、年度決算審議及相關事項。
四、本局收支預算執行經費、委辦與補助案件、員工薪津、加班、差旅及相關費用之控管、審核事項。
五、歲入、出預算案件會簽核辦及經費執行相關事項。
六、採購案件會簽,開標、比價、議價、決標、驗收案件之監辦事項。
七、本局會計組織編制及員額配置事項。
八、本局會計人員之派免遷調、銓敘、請任(免)、考績及人事管理事項。
九、其他有關歲計、會計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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