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條人事室職掌如下:一、組織編制及員額配置事項。二、職務設置、歸系及異動管理事項。三、職員派免遷調、銓敘及請任(免)事項。四、考試分發之核簽擬辦事項。五、分層負責之彙辦事項。六、人才儲備及人力規劃之擬辦事項。七、職員考核獎懲及考績事項。八、職員差勤之管理事項。九、職員訓練、進修及出國事項。十、員工文康活動之辦理事項。十一、職員待遇、福利及各項補助事項。十二、職員退休、資遣、保險及撫卹事項。十三、人事資料之蒐集、登記及保管事項。十四、其他有關人事管理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