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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經濟部主管財團法人預決算與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處務目

法規章節: 第9條

原始憑證分下列三類:一、外來憑證:係自該財團法人本身以外之人所取得者。
二、對外憑證:係給與該財團法人本身以外之人者。
三、內部憑證:係由該財團法人本身自行製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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