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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處務目

法規章節: 第15條

主任秘書承長官之命處理公務,其職責如下:一、綜合本處文稿及授權案件之核判。
二、業務之分配、審核與監督。
三、機密文件及法制案件之覆核事項。
四、關於職責上應隨時提請處長、副處長注意之事項。
五、上級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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