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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經濟特別收入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處務目

法規章節: 第4條

本基金之用途如下:一、推廣貿易基金支出。
二、能源研究發展基金支出。
三、石油基金支出。
四、再生能源發展基金支出。
五、管理及總務支出。
六、其他有關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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