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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臺灣省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各區水表修理場暫行組織規程(新900314訂定)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5條

各場人事、會計業務,分由本公司派員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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