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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經濟部礦務局暫行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6條

本局置主任秘書、組長、專門委員、科長、秘書、技正、專員、技士、科員、技佐、辦事員、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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