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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組織條例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12條

本局設國家標準審查委員會及各專門類別之國家標準技術委員會,負責審議國家標準相關事項。
前項委員會委員,由本局局長遴聘有關機關代表、學者專家及本局有關業務單位主管兼任之;所需工作人員,就本條例所定員額內調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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