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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所屬各分局組織通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6條

各分局置分局長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一職等,綜理分局局務;副分局長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職等,襄理分局局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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