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組織條例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4條

本局設秘書室,掌理研考、文書、印信、出納、庶務、議事、公共關係、為民服務及其他不屬於各組、室事項,並得分科辦事。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