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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經濟部組織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3條

經濟部就主管事務,對於各地方最高級行政長官之命令或處分,認為有違背法令或逾越權限者,得提經行政院會議議決後,停止或撤銷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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