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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經濟部組織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22條

秘書室掌理左列事項:一、關於機要公文、密電之處理及保管事項。
二、關於文稿之撰擬、覆核、彙陳事項。
三、關於部務會報之議事事項。
四、關於年度施政方針、施政計畫、工作報告之彙編事項。
五、關於施政之研究、發展及管制、考核事項。
六、關於資料蒐集、研究、分析及報導事項。
七、關於公共關係及新聞發布事項。
八、部長、次長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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