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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經濟部國營事業委員會暫行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本會置主任委員一人,綜理會務,由經濟部部長兼任或聘任,副主任委員一至二人,委員九人至十一人,由經濟部部長聘任。
副主任委員協助主任委員主持會務,經主任委員之授權並得代行其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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